体育博彩求助:举报权与隐私权之间的抉择
17/06/2021 2022-12-06 11:48体育博彩求助:举报权与隐私权之间的抉择
由约瑟夫·马尔维西尼编辑
最近有报纸报道称,一些知名足球运动员和教练因通过意大利境外的博彩公司下注而受到调查。据一些媒体报道,此次调查源于一份可疑交易报告,调查人员正在调查这些人是否涉嫌洗钱。
我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事实上,对于职业足球运动员或教练根据其所在行业的规则禁止进行体育博彩的规定,并没有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有人以所谓的举报权为名,不断违反可疑举报流程的保密性。
事实上,我们想重申一项重要的监管原则,即第 231/07 号法令第 38 条和第 39 条所描述的原则。
我们屡次发现有人违反这些监管规定,而这些规定对于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至关重要。
我们想通过强调一些重要段落来分享上述两篇文章背后的逻辑。
第 38 条的引言强调了“义务实体和自律机构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确保举报人身份的保密性”。
此外,第3段规定:“在诉讼的每个阶段,司法机关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举报人的身份保密。在任何情况下,举报人的姓名不得列入检察官档案或审判档案,其身份也不得披露,除非司法机关另行命令,并作出合理规定,且确保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举报人,包括在必要时,由于涉及有组织犯罪或恐怖主义的诉讼,适用2021年8月13日第136号法律第08条关于卧底活动的规定(……)。
保护的内在含义恰恰在于重视举报人在启动核查和调查程序中所作出的贡献,该程序有可能最终导致违反反洗钱法规的个人被捕。这一点凸显了“保护”并非对举报的奖励,而是切实保护举报人免受任何形式的报复行为,包括已定罪人员的威胁,甚至更恶劣的报复行为。
必须将此方面与第 231/07 号法令第 39 条联系起来,该法令禁止就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沟通:(……)有义务报告可疑交易的人员以及任何知晓该交易的人员均不得将报告告知相关客户或第三方(……)。
与报告相关的信息的保密性有两个目的:首先,保护报告方(不披露报告的存在,从而不披露他们对报告过程的贡献),其次,防止当局通过向相关方披露信息而损害正在进行的调查,因为相关方可能会因此失联或销毁任何犯罪证据。
基于以上所述,显然有必要敦促各方遵守法律,并要求不要传播此类信息。上述监管框架对于保障所有参与打击洗钱工作的人员的工作至关重要,对于人身安全也同样重要。这些方面超越了对举报权的保护,因为它们并非限制言论自由,而是对那些每天致力于打击洗钱工作的人员的保护根本所在。
这并非形式问题,而是实质问题,关乎对合作者、反洗钱官员,尤其是对那些负责可疑交易的人员的保护——这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再次呼吁不要传播任何有关可疑交易的信息或新闻(即使其具有新闻价值),切记“泄密”可能严重危害调查,甚至危及人身安全。